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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优秀;是国际仲裁的名士。”

现代语言学士(法语及德语)(1977年转为文学硕士),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1971-1974年

  • 英格兰及威尔士(1977年)
  • 仲裁事务所成员(2016年至今)
  • 香港BeecheyArbitration Ltd创始人,提供仲裁、委任、专家证人和仲裁顾问等服务(2016年4月至今)。
  •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院长(2009年1月- 2015 年6月):
  • 在其担任法院院长期间, John Beechey监督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引入了2012年“国际商会仲裁与调解规则”和新“专家规则”。 John Beechey主要负责法院乔迁新址到巴黎,并规划及执行新设立的管理机构,该机构负责法院的长期战略规划。在其任职期间,法院在纽约开设办事处,耶路撒冷仲裁中心启用,对法院的惯例作出了许多改变,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法院向其用户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以及改善法院与国际商会国家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名称由Clifford-Turner变更为Clifford Chance LLP)的合伙人(1983年5月– 2008年12月)。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业务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国际仲裁法庭首批辩护律师之一。
  •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1977 – 1983年)

John Beechey,获颁发大英帝国司令勋章,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仲裁员之一。他根据仲裁规则,曾为各大仲裁机构的“特别仲裁委员会”(包括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一般仲裁机构担任国际仲裁法庭庭长、指定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仲裁机构更包括:欧洲发展基金、国际商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美国仲裁协会、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等。John日前正为20宗投资者对国家的争端担任小组仲裁员,其中七宗有待判决。

John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前任院长(2009-2015年)。在他的任期内,国际商会实现了国际商会法庭的重大改革和振兴。在此之前,John曾在纽约担任美国仲裁协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伦敦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兼董事会成员。他现任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仲裁中心的董事会主席。2018年3月,John当选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的理事会,任期为4年。John是伦敦著名私营律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名称由Clifford-Turner变更为Clifford Chance LLP)国际仲裁小组的联合创始人及主管,之后离职(1983-2008年)。2016年6月,约翰凭借其国际仲裁领域的付出和贡献在英国女王的寿辰上获授予大英帝国司令勋章。

  • 英国仲裁协会成员
  • 国际仲裁孟买中心理事会指定成员(2016年4月)
  •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理事会指定成员(2016年3月)
  • 就任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仲裁中心董事会主席(2015年10月)
  • 就任国际商会(英国)仲裁委员会主席和国际商会(英国)管理层成员(2015年9月)
  • Woodsford Litigation Funding投资咨询小组成员(2014年至今)
  • 国际仲裁俱乐部主席(2002 - 2008年)
  • 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公正、独立和披露准则”工作组成员(2004年)
  • 伦敦国际仲裁院副院长(2002年5月-2007年5月)
  • 美国仲裁协会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2001-2008年)
  • 再次就任为国际商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英国代表(2000年– 2008年9月)
  • 负责起草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第一版的国际律师协会工作组成员(1999年)
  • 国际商会世界商法研究所成员(1998年10月至今)
  • 伦敦国际仲裁院董事会成员(1996年– 2008年12月)
  • 国际商会委员会英国代表团成员、国际商会英国仲裁小组成员(主席为Lord Steyn)(1993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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